市质监局荣获市绩效考核一类单位

发布日期:2018-05-23信息来源:市质监局

  在5月22日下发的《中共株洲市委办公室 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7年绩效考核结果的通报 》(株办字〔2018〕8号)中,市质监局在市2017年绩效考核中评为优秀等次,荣获一类单位称号。

  2017年以来,市质监局以建设“质量强市”为中心,以绩效考核为抓手,推动质监工作全面发展,先后荣获省对市州政府质量考核第一名、市党建工作述职一类单位、全市文明建设标兵单位、市扶贫攻坚、安全生产、企业帮扶、优化环境、计划生育先进单位等荣誉,我市以全国最高分955分(总分1060分)通过创建“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”省级预验收,市委书记毛腾飞对我局工作两次做出亲笔批示,提出表扬,再次荣获绩效考核一类单位,主要做法是:

  一、提高站位、落实责任

  一是突出站位。把抓好绩效考核作为建设质量强市、推动质监全面发展的中心任务和重要抓手。成立绩效考核领导小组,由一把手担任组长,党组成员为副组长,机关各科室和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,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。二是细化责任。在市委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的基础上,结合我局重点工作和中心工作,修订内部绩效考核任务分解表,将市委绩效考核及重点工作内容分解至各科室和二级机构,按照职能分工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,倒排时间任务,充分发挥好“关键少数”的作用。三是及时调度。按照“月小调度、季度中调度、半年大调度以及重要工作随时调度”的原则,及时掌握工作进展和解决存在的困难,切实全面推进各项工作。

  二、围绕中心、形成合力

  一是坚持以创建为中心引领全局。创建“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”是市委市政府交给我们的重大政治任务,腾飞书记、卫国市长多次专题研究和批示,要以此作为建设质量强市的突破口和抓手。市质监局围绕创建这一中心工作,引领全局,积极作为,将全局各项工作任务目标与创建紧密结合,统一推进综合考核,致力促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。二是坚持以考核为手段确保实效。根据年度工作任务不断改进工作考核方案和细则,完善机制制度保障,实行一月一通报、一季一督促、半年回头看、年终大总结的工作机制,坚持对标对表,严格时间节点,确保绩效考核实效。三是坚持以协作为纽带形成合力。对内凝练出“转型立规、质量立局、公廉立信、服务立名”质监局精神,建设全局核心文化,营造团结奋进氛围;对外强化沟通协调,多请示汇报,争取上级的工作支持,广泛开展与各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,加强联动,凝聚力量。

  三、强化作风、保持韧性

  一是工作细,抓好细节落实。例如创建工作涉及全市10个县市区政府和35个市直职能部门,由每名局领导带领1-2个科室对口负责3-5个责任部门,采取“开会布置、上门收集、责任到人”的方式保持与各创建单位的有效合作。二是作风实,抓好重点攻坚。在省政府质量考核期间,成立资料整理小组,历时一个月,加班加点,收集整理装订产品质量、工程质量、服务质量、环境质量四个方面的资料108本,受到了省政府质量考核专家组的一致好评。三是韧性足,抓好工作延续。创建“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”,我市以全国最高分通过省级预验收,我局马不停蹄开展后续工作,针对专家组的意见,对扣分项立即整改,对不足处进一步完善,迅速制定出整改方案,加班加点编制预验收方案并上报国家总局,争取年内创建工作夺牌成功。(市质监局 廖俊杰 肖利花)

   

责任编辑:葛小青